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wei) 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yang) 學生良好的衛生習(xi) 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chuan) 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學校,是指普通中小學、農(nong) 業(ye) 中學、職業(ye) 中學、中等專(zhuan) 業(ye) 學校、技工學校、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衛生工作的監督指導。
第二章 學校衛生工作要求
第五條 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xi) 時間。學生每日學習(xi) 時間(包括自習(xi) ),小學不超過六小時,中學不超過八小時,大學不超過十小時。
第六條 學校教學建築、環境噪聲、室內(nei) 微小氣候、采光、照明等環境質量以及黑板、課桌椅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guan) 標準。
第七條 學校應當按照有關(guan) 規定為(wei) 學生設置廁所和洗手設施。寄宿製學校應當為(wei) 學生提供相應的洗漱、洗澡等衛生設施。
第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衛生製度,加強對學生個(ge) 人衛生、環境衛生以及教室、宿舍衛生的管理。
第九條 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yang) 指導。
第十條 學校體(ti) 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ti) 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shang) 害事故。
第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組織學生參加適當的勞動,並對參加勞動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衛生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 學校在安排體(ti) 育課以及勞動等體(ti) 力活動時,應當注意女學生的生理特點,給予必要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