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原則:除濕、降溫、安全管理、節約能耗。
2、範圍:車間空調
3、職責:生產(chan) 部負責製定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設備部及生產(chan) 車間負責實施。
4、作業(ye) 內(nei) 容
4.1.空調的開啟、關(guan) 閉由設備管維護電工及車間指定人員負責,嚴(yan) 格按照空調的操作規程開啟和關(guan) 閉。為(wei) 節約能耗及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設置的溫度要適中,夏季車間濕度達到75%及以上或溫度達到30℃及以上(以車間溫度計為(wei) 準),方可開啟空調。
4.2.設備管理員及車間使用人員視當日溫濕度情況選擇是否開啟空調,下班前1小時關(guan) 閉主機,利用冷卻水餘(yu) 溫製冷。夜間及休息日停機,有30人以上加班、或有特殊裝配任務有部門經理或以上批準的情況除外。
4.3.夏季空調設置溫度不低於(yu) 25℃,既節約能源,又可避免因室內(nei) 外溫差太大引起的身體(ti) 不適。確保不開無人空調,人走關(guan) 機,杜絕車間無人空調運轉的現象,避免浪費。
4.4.非指定人員不得擅自開啟空調。
4.5.當空調出現故障時,及時報設備管理部維修或有設備部聯係專(zhuan) 業(ye) 人員維修,非設備管理部門人員不得擅自維修。
4.6.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對空調係統的日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故障要及時處理,避免設備帶病運行,同時做好記錄。
4.7.設備管理員要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根據天氣的變化及時調節,確保係統正常運行。
4.8.設備管理員要隨時監視水溫、水壓、氣壓及其他相關(guan) 參數。
4.9.按空調運行周期及檢修周期,做好設備的檢修計劃。每年空調使用期過後,要進行必要的檢修。
4.10.空調的使用注意事項按說明書(shu) 或設備分部指定的相關(guan) 文件執行。